歡迎蒞臨東莞市永盛科技信息咨詢有限公司
掃一掃咨詢
最近,有位朋友跳槽后問小編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應如何操作?
我最近從A公司跳槽到了B公司。但B公司說幫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時不顯示累計專項附加扣除。可我明明年初在A公司就職的時候就填寫了專項附加扣除了呀……這是怎么回事,那我應該怎么辦呢?
別急,其實操作很簡單!接下來就讓小編來帶你看看應該如何操作吧~
登錄“個人所得稅”APP→【我要查詢】→【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】
選擇年份并找到已經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
點擊右下角【修改】后選擇【修改申報方式】
“扣繳義務人”選擇到目前就職的新公司,再點擊【確認修改】完成。
員工完成上述修改后,現公司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時,自然人電子稅務局(扣繳端)選擇【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】,點擊【下載更新】后完成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同步,再進行正常申報。
溫馨提醒: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<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(試行)>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) 第三章第九條,“ 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,應當于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,并報送至扣繳義務人。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,扣繳義務人于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,待納稅人確認后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。”
2020即將結束,在回首這一年、展望新一年的時候,請大家不要忘記要去確認明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哦~
掃一掃關注公眾號